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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看得到,摸不著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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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允許你在這坐著了?”

“去!到我面前站著來。”

李夢允這突如其來的一腳徹底打亂了李子凡的計劃,但在兩人此時的博弈中,李夢允掌控著絕對的主動權,所以李子凡也不敢造次,乖乖的起身走到她面前站好。

此時的李子凡低著頭、雙手交疊於身前,活脫脫像是一個犯了錯的孩子。

其實也不能說是“像”了,因為他現在就是一個犯了錯的孩子。

反觀對面的李夢允,兩條雪白的美腿交疊,手肘撐在膝蓋上,手掌支著下巴,全然是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樣。

其實對於李子凡提出的請求,她本可以直接拒絕。

畢竟這事是他們倆老早以前還商量好的,更不用說李夢允當時還專門強調過“過了這村可就沒這店了”。

但如果是那樣的話可就沒意思了。

要知道李子凡這臭小子隨著年齡的增加愈發變得油嘴滑舌了起來,簡直就像個泥鰍似的讓人抓不住,甚至昨晚觸碰了紅線之後都讓他給逃過去了。

要是照著這個趨勢發展下去,那他以後還不得在自己的面前翻了天啊?

所以說……

李夢允准備趁著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好好的欺負欺負他。

“說說吧,你為什麼想要姐姐去接你放學啊?”

罰站了李子凡好一會兒,李夢允這才開口問道。

為什麼?

因為我和同學裝逼,說你是我女朋友,結果人家要驗明正身。

我現在裝逼裝大發了、裝的自己已經兜不住了,所以只能請你來假扮我的女朋友,幫我把這個逼裝完整了……

但這肯定是不能說的,真說了那簡直是和自殺無疑,但除此以外李子凡又想不出什麼好的藉口,所以只能嘴硬道:

“沒有為什麼,就是單純的想要你去接我放學。”

真是個笨蛋!

連謊都不會撒,你這說了不是和沒說一樣嘛。

李夢允在心中抱怨道,可她偏偏又沒辦法直接戳穿李子凡,要是順著李子凡這個愣頭青的思路走下去,那這場“審判”恐怕用不了兩句話就結束了。

而這,恰恰是順了李子凡的心意。

因為李子凡想要的是一個“結果”,但她李夢允享受的卻是“過程”,所以這個“過程”最好是越漫長越好……

“我呸!鬼才信。”

“你老實交代,是不是想要姐姐帶你出去吃好吃的呀?”

為了達到延長“過程”的目的,李夢允乾脆裝了個傻,甚至可以說是親自下場親手把“藉口”喂進了李子凡嘴裡;

幫著他來騙自己。

不出任何意外,得到了“藉口”的李子凡就好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連連點頭應和道:

“對對對,沒錯,我就是這樣想的。”

“那既然如此的話,我們現在就收拾收拾出門吧,姐姐馬上就能帶你去吃好吃的。”

李夢允順著由她親自協助李子凡編織出來的謊言繼續說道。

“啊?不行不行,就得是週一那天才行。”

“那這樣,週一晚上姐姐在家等你,你放學以後先回家把書包給放下,然後姐姐再帶你去吃好吃的可以嗎?”

“呃…….”李子凡遲疑片刻,推脫道:“那樣多麻煩啊,你直接來學校門口接我,這樣不是省時間嘛。”

就這麼三兩句話的功夫,李夢允雖然沒有搞清楚李子凡突然要自己去接他放學的真實意圖是什麼,但她已經成功的找到了問題的關鍵點——

那就是李子凡希望自己在週一放學的時候出現在學校門口;

甚至還能再細化一點——

自己要出現在學校門口,明確的表明自己和他之間,存在某種親密關係。

既然是“表明”,那必不可少的自然就是“見證者”了。

再結合李子凡即便是頂風作案也要向她提出這個明知會被拒絕的請求這一點,李夢允更進一步,推倒出了一個更為具體、更為詳細的結論——

李子凡應該是和“見證者”達成了某種賭約,而想要實現這一賭約則需要她自己親自到場來為李子凡站臺作證,證明他們倆之間存在某種親密關係。

至於這個“親密關係”具體是什麼呢?

答案其實已經不言而喻了。

就這樣,李夢允僅憑這一個可以百分之百確定的關鍵點,推倒還原出了事情的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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