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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 天馬之骨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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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使神差也好,給人拐騙也罷,既然方道士成為了一名光榮的地下工作者,那麼暫且不說他。

以免暴露。

該說青雲了,也必須要說青雲了。

作為一匹絕世神駒,馬中王者,主動參加了偉大的衛國戰爭的青雲,此時快要鬱悶死了。所謂英雄無用武之地,英馬亦如是,青雲耷拉著腦袋一瘸一拐地走在石巷之中,就連清脆的蹄聲聽上去都是那樣落寞。誰當凌雲志,四蹄踏乾坤,當然這樣那樣的挫折只是一種磨鍊,而心中的理想是永遠不能磨滅的,所以,還是再忍一忍罷!

青雲這樣告訴自己。

當然青雲是來建功立業,名垂青史的,可是這裡太小,青雲施展不開拳腳。

本非池中之物,是有多麼驕傲,然而理想與現實之間的差距總是存在,或多或少。

原來青雲以為,只要有能力,就會出頭。

青雲始終認為,只有本領大,萬事不愁。

青雲絕對是有能力,青雲本領比天還大,可是青雲愁白了頭。

這是為什麼呢?

青雲想不明白。

總而言之,青雲在涼州城的日子過得並不好,也可以說,很是糟糕:“噗嚕嚕!”

青雲怒了,恨恨打一響鼻兒,狠狠踢向牆角兒:“唏律律律——”

結果就是,痛入骨髓!

腿受傷了,石頭砸的,那時青雲正以矯健的身姿飛躍著一個個的石頭房頂,面對從天而降的無數大石青雲毫無懼色,輾轉騰挪遊刃有餘,就像是在跳著優美的舞步。

結果就是,被飛濺的碎石擊中了前腿。

差一點兒就砸斷了!

你說這叫什麼事兒?你說這事兒又怨誰?當青雲悻悻然像個受了驚嚇的兔子一樣逃進石頭馬廄的的時候,臉上的表情似極了當年的方道士。當一匹駿馬不能盡情馳騁在廣闊的天地,整天都像烏龜一樣將頭縮在殼裡,那種滋味可以想見。回想來時種種,那是多麼慘痛的回憶,青雲的自尊心受到了嚴重的打擊,事實就是青雲這幾天一直都在恨天怨地生閒氣——

青雲後悔了,青雲想家了。

但青雲不能走,因為青雲要證明,自己可以。

在她面前。

證明給所有的人,和馬,看。

人馬人馬,真正打起仗來,馬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涼州城裡的戰馬也有很多。

有三千匹。

但獨一無二,昭彰奪目的,只有一匹。

就是胭脂。

當青雲第一眼看到胭脂的時候,就像阿烏第一眼看到了牡丹,完全一見鍾情,此生認定了你,從此一條無形的韁繩套在了青雲的頸上,使之將身束縛更是將心羈絆,浮沉於愛的河流。是的,青雲已經長大了,眼看就到八週歲了,在這個年紀的青年馬就像是二十一二的小夥子,當然會有許多想法各種衝動。青雲已經成熟,明白那些事情,但青雲一直很有定力,直到遇見了雍容華貴美豔無匹的胭脂——

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人如是,馬亦如是。

三千馬中,青雲第一眼就看到了胭脂,當青雲第一眼看到胭脂的時候,忽然就明白了這個道理,或說真理。火焰雲霞般的紅,欺霜賽雪般的白,完美地融入那一雙黑漆漆無底深潭也似的大眼睛,當時青雲撲通一下子就掉進去了。正是此馬只應天上有,世間哪得幾回聞,胭脂之美青雲找不出任何詞彙來形容,所以當時就慌了手腳亂了方寸完全就是大失水準,表現得像一個沒有任何經驗的毛頭小夥兒,一個初哥兒:“你——”

有些熟悉,譬如某人,當時的場面值得反覆回味——

不理。

“我——”

不理。

“我是青雲,你是?”

不理。

“我,呃,很高興認識你,今天天氣很好,哈哈!那個,你也很好,嗯,很好看!”

不理。

“……”

不理。

搭訕失敗,青雲無話可說。

胭脂當時正在嚼著草料,從容而優雅地,一口一口地嚼,嚼得是口吐白沫。

但那在青雲看來,是美,就是美,無一不美,高貴而冷豔。

青去自慚形穢,就連身上光鮮的毛色都黯淡了。

不再驕傲,沒有自尊,青雲那是生平第一次被鎮住,從此被鎮壓被俘虜,被征服。

不用找藉口,不需要理由,這就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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