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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1章:翻臉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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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不算嗎?”記者說,“香港人最愛看某某的負面新聞,有他的新聞,報紙今天的銷量就能多三成!”

方剛明白了,沒想到某某這麼厲害。記者問方剛到底有什麼料想爆,方剛卻再問:“聽說他捐過很錢,是真的嗎?”記者點點頭,說當然是真的,香港有近十家慈善機構全都在靠某某支撐,上個月他還捐給香港紅十字會五百萬港幣。

“那你們報紙有沒有報那條?”方剛問。

記者失笑:“你這個人好搞笑!那種新聞誰會登?沒人看的!”

方剛說:“不應該吧,比如你們可以把這種正面新聞負著寫,比如說‘某某再捐五百萬,疑為洗白名聲’之類的標題?”記者搖搖頭說不行,就算真是在沽名釣譽也不能登,因為畢竟是在行善,還是會有讀者認為某某可能是好人,以後關於他的料還有誰在乎。

聽了他的解釋,方剛這才明白,這些娛記只登負面新聞而不登正面的,一是因為好新聞不賣錢,二是竟然怕公眾對某某這樣的明星產生好印象,而以後不再關注八卦內容。記者追問:“你的料到底是什麼?吞吞吐吐,是想要個高價嗎?只要是獨家好料就可以,錢不是問題。”

“上週我看到某某在酒吧與人吵架,罵得很難聽。”方剛隨口說了個。

記者說:“我說兄弟,你編故事也要編得像,某某自從出道,就沒跟人吵過架,他也從來不喝酒,怎麼會去酒吧。”

方剛笑:“那件事是我朋友講的,不是我。我要爆的料是,前天我看到某某在一家地下賭場裡玩紙牌,半宿就輸掉幾十萬港幣。”

記者搖頭:“某某從來不賭博,這新聞沒用。”

方剛想想:“對了,上個月我還看到某某在深水埗那邊找樓鳳,這總算吧?”記者失笑,說某某不喝酒不賭博也不亂搞男女關係,你這些新聞根本沒人相信。

“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什麼料才算好?”方剛問道,“比如你們今天登的那個頭版,稱某某在泰國私會未成年小女孩?”

記者說:“如果你把剛才說的‘找樓鳳’改成‘到小學校找女學生’還有些看頭,但這類事不用你編,我自己就能。除非你有照片,而且必須是真實的才能用。”方剛說你怎麼知道是真是假,記者笑起來,“其實都是假的,但做局也要做得像,比如你找的小女孩,如果能被讀者查出真是香港人最好,但恐怕沒這麼容易,因為可能會有人去扒底。”

“扒底怕什麼?”方剛沒明白,“隨便在香港找個人家,出些錢,讓他們的小女兒出面,找機會與先生同個框,我再拍下來,不就ok了!”

記者說:“說得容易!這種新聞畢竟會對小女孩的名聲有損害,一般沒幾個人願意,而且還有反水的可能,今天收你錢,或許明天迫於壓力再出來澄清,那我們報社也會惹上麻煩。這幾年,光某某的支持者就來砸過好幾次報社。”

忽然,他問方剛:“你有女兒嗎?多大年紀?”方剛問怎麼,記者又問,“你做什麼職業?缺不缺錢?”

“有什麼事?”方剛沒明白。

記者又問:“你到底有沒有孩子?”方剛說我有個女兒還小,今年才十二歲。記者雙眼放光,“十二歲?剛好,對了,你缺錢嗎?”

方剛說:“下個月女兒上學的學費還沒有著落呢。”

記者大喜:“太好啦!可以讓你女兒找機會在無人的環境單獨接近某某,然後再去告他性侵,起碼也是個猥褻。如果你同意,我可以全程幫你策劃,至少要索賠兩千萬港幣。如果能成功的話,我只收你兩成的好處費!”

“會有這種好事?”方剛假裝又驚又喜,又板起臉,“這麼好的事,會落到我頭上嗎?你不是在坑我吧?”

記者說:“算你聰明,但我並沒有坑你。這事並沒有你想象的那麼簡單!想站出來替女兒狀告某某性侵或者猥褻,可要做好萬全的準備,要先跟你女兒商量好,從頭到尾讓她把經過背熟,你們父女倆的供詞必須要一致,這樣才能令人信服。而且你還會遭到社會各界的詢問,電視臺、電臺、報社、雜誌社、警察署、兒童保護組織甚至志願者都會來問你,心理壓力會很大,你到時候都要做準備去應付,不能半途而廢,不然的話,某某的律師會反訴你誣告的!”

方剛說:“之前那幾次有人告某某性騷擾他們的小女兒,也是局嗎?”

“那我可沒有講過,”記者嘿嘿笑起來,“合上膝上型電腦,怎麼樣,有沒有興趣,先給我看看你女兒的照片。長得不能太醜,而且也不能太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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