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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0章:六年?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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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屍體,剩下的案子就算再笨的人也能破。羅小浩被指控涉嫌過失殺人,並且轉移和拋棄被害人,但鑑於認罪態度良好、有悔過之心,並且能積極主動對被害人家屬進行民事賠償,所以在量刑上從了輕,最後判處六年有期徒刑。

方剛對這個結果簡直不敢相信,在他看來,只判了六年簡直就是沒事,在監獄裡要是表現得好,再減兩年,沒多久就能重獲自由。

“怎麼會這麼做?”方剛跟舒大鵬、楊秀髮、老謝、阿君、仇老師和張妃等人在餐廳吃飯,他喝了很多酒,不停地大罵著羅小浩和他父親,他認定是羅父找的熟人。

仇老師說:“這種事就這樣,習慣就好了。”

老謝說:“才六年……那也太輕了點。”

“怎麼也得判個十年以上吧?”張妃問道。

方剛紅著眼睛:“應該判他死刑!”

阿君說:“起碼也要死緩。”

楊秀髮說:“要是擱舊社會,羅小浩就得給剮了,那才叫狠,一千刀、八百刀,要不哪來的威懾力啊!”

“就羅小浩那樣的,有二十刀就得疼死!”舒大鵬笑起來。

這時,方剛手機響起,螢幕顯示“羅小浩父”的字樣。方剛心想怎麼是他,接聽後按下擴音鍵,讓大家都能聽到。揚聲器中立刻傳出羅父那帶著火藥味的問話:“喂,你是方剛嗎?”

“我是方剛,”方剛回答,“你是羅小浩的父親?”

話筒中立刻傳出羅父那憤怒的聲音:“為什麼要害我兒子?”

把方剛弄得一愣:“說什麼?誰害你兒子!”

羅父說:“不是你嗎?大半夜找女孩給我兒子打電話,假扮是趙琳,套我兒子的話,現在他進監獄了,有你什麼好處?”

“原來是這事,”方剛反而笑了,“真是笑話,你兒子殺了人,犯了國法,難道不該受到懲罰?只判六年已經撿到便宜,我想,如果不是你從中活動,應該還不止這幾年。”

羅父很生氣:“廢話!誰的兒子誰不救?這事跟你有有沒有一毛二分錢的關係,為什麼非做這種事來坑我的兒子?他跟你無冤無仇,你這麼害人,不怕我把你弄死?”

方剛笑:“我很怕,但怕也得做,誰讓我看不過去呢,你要不要來泰國找我,我當面讓你出出氣?”

羅父氣得呼呼地:“你、你這個混蛋,你就不怕會遭報應?”這話倒把方剛弄暈了,說我幫趙琳的家人和警方抓到殺人兇手,讓他繩之以法,這是行善,怎麼可能遭報應。羅父說:“狗屁行善!你把人往監獄裡送怎麼能叫行善?”

“奇怪邏輯!”方剛失笑,“按你這說法,那公檢法也是在做壞事?”

羅父說:“公檢法是公檢法,你算個什麼東西?用得著你來操這份閒心?”

方剛哈哈大笑:“每個人都有懲惡揚善的義務和責任,如果都像你們父子這樣自私,那世界豈不是會亂套?”

羅父生氣:“你以為這個世界沒亂套?少在我面前裝聖人!”

方剛說:“嗯,說得對,是很亂套,不然你兒子為什麼身在中國,吃中國的飯,喝中國的水,說著中國話,卻成天說韓國好,一口一個‘你們中國人’。你敢說你不反感?這種人在我眼中就是心理變態!”

“你敢罵我兒子!”羅父大怒。方剛說為什麼不敢,罵羅小浩的人肯定有很多,他是你兒子,又不是我的,沒人有義務像你這麼護著他。其實你得感謝我,進監獄幾年讓他好好反思反思,出來之後說不定能變成正常人。

羅父:“去你媽的,你出門非被車撞死不可!為什麼要害我兒子?王八蛋,我操你媽!”

他越罵越來勁,不知道為什麼,方剛反而並沒憤怒,而是冷笑兩聲:“其實我很想知道一件事,你兒子殺了趙琳,難道就從沒想過,中國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句古話?沒想到趙琳父母的感受?人家父母辛苦把她從小養到大,你兒子憑白無故就剝奪了她二十幾歲的鮮活生命,你兒子才進監獄六年,而趙琳卻永遠沒有再活過來的機會。你有什麼資格這麼憤怒?有什麼資格指責別人,就因為有人幫助趙琳家人找到兇手?”

羅父大吼:“趙琳又不是我女兒,她是死是活關我屁事!我兒子的命才是命,她的命在我眼裡還不如一條京叭呢,我兒子從大學到現在,玩過幾十個女朋友了,那些女孩還不都是衝著我們羅家有錢來的?他媽活該!”

“什麼狗屁邏輯!”方剛瞪眼,“以你的說法,有錢人找女朋友就可以不把她當人看?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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